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一直以来“商机”勃勃,越来越多的企业尝试“走出去”,在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投资、并购,拓展海外业务。
据商务部数据显示,2016年,全球164个国家和地区的7961家境外企业都有中国企业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,累计实现投资1701.1亿美元,同比增长44.1%;对“一带一路”沿线53个国家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45.3亿美元。
不过,“走出去”企业在增强自身海外竞争力的同时,也面临一些顾虑。“走出去”企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?如何规避税收风险?境外的税收争议该如何解决?
带着这些问题,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专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蒙玉英,详细介绍了我国税收协定网络和深化国际税收合作的现状,并为我国“走出去”企业如何抓住“一带一路 ”投资机会提供了合理建议。
税收协定网络助力企业“扬帆出海”
记者:截至目前,我国税收协定已经覆盖了106个国家和地区,建成了全球税收协定网络,这能为“走出去”的中国企业带来哪些税收优惠?
蒙玉英:税收协定作为双边税务合作的法律基础,发挥着为跨境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、避免双重征税、提高税收确定性、解决涉税争议的积极作用,促进“走出去”、“引进来”双向良性循环。
税收协定可以通过提高东道国的征税门槛,帮助“走出去”企业减轻境外税收负担。因此企业要熟悉税收协定,用好税收协定,正确享受协定待遇。
比如说,我国对外签订的多数税收协定(安排/协议)或其他协定的税收条款规定,从事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的收入在对方国家可以免征所得税,另外还有部分税收协定或其他协定的税收条款规定可以免征间接税,这些协定能够减轻从事国际运输业务“走出去”企业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,也可以降低境外投资和跨境贸易的物流成本,从而鼓励更多的企业“走出去”。
记者:除税收优惠以外,税收协定还能为企业解决哪些在境外进行投资、生产经营等的税收问题?
蒙玉英:近年